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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体搅拌设备

强制式干粉砂浆搅拌机拌合砂浆注意事项

2015-12-27 5:36:20

     采用强制式干粉砂浆搅拌机搅拌轻骨料砂浆时,请骨料宜在搅拌前预湿。预湿后,先将粗、细骨料和砂浆搅拌30s,在加水继续搅拌;如轻骨料于搅拌前为预湿,先加1/2的总用水量和粗、细骨料搅拌60s,再加水泥和剩余用水量继续搅拌。在每次使用干粉砂浆搅拌机搅拌拌合第一罐砂浆前,应先开动搅拌机空车运转,运转正常后,在加料搅拌,搅拌第一罐砂浆时,宜按配合比多加入10%的物料、水以及细骨料的用量,或减少10%的粗骨料用量,使富裕的砂浆布满鼓筒内壁以及搅拌叶片,防止第一罐砂浆偏少。在每次应用干粉砂浆搅拌机拌制砂浆拌合物的初始阶段,应注意监视与检测开拌初始的前二、三罐砂浆拌合物的和易性。如有不符合要求时,应立即分析情况并予以处理,直至拌合物的和易性符合要求,方可继续生产。
  当开始按新配合比进行拌制或者原材料有变化时,也应参照以上要求做好拌合的配料、监视与检测工作。对新拌时砂浆应做坍落度或其他稠度检验,由搅拌站操作人员在搅拌地点检测。每一工作不得少于一次,并做好记录。